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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1月1日適逢國定假日,休館一天

99年1月1日適逢國定假日,休館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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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研(評)98-070

開放大陸銀聯卡在台使用之初期效益分析

撰稿人:廖志峰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開放陸客來台旅遊後,我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委員會於2009年8月7日起,開放大陸銀聯卡在台使用。此開放措施是否刺激陸客來台之消費意願?而我國金融機構是否能藉此,順利拓展兩岸消費金融業務?此為本文討論之議題。

根據我國聯合信用卡中心截至2009年11月第1週統計,大陸銀聯卡在台累積刷卡金額突破7億多元新臺幣,總共刷卡筆數約7萬多筆,平均每筆消費金額1萬多元新臺幣;而根據我國經濟部商業司統計,我國2009年8月、9月與10月零售業營業額總計為8,294億元新臺幣。相較於近3個月我國零售業營業額總和,目前開放大陸銀聯卡所增加之消費需求,仍相對有限。

我國金融機構是否能受惠於開放大陸銀聯卡來台使用?此一問題可分成銀聯卡收單業務與銀聯卡發卡銀行兩項業務分析。現階段開放大陸銀聯卡在台使用與我國金融機構較直接相關業務為銀聯卡收單業務。根據中國時報2009年10月27日報導,大陸具有銀聯卡標誌之卡片有20億張,但其中有87%是直接從存款扣款的Debit card。因Debit card可省下發卡銀行事先幫消費者墊付之資金成本,故海外收單行支付給發卡行的手續費較低,僅1.2%。相對而言,台灣目前普遍收單銀行支付給發卡銀行的手續費為1.55%,而消費商店支付給收單行的手續費則介於1.75%到2.3%。故承作銀聯卡收單業務,相較於其他國際信用卡,其收單業務利潤空間較大。

但參考台灣金融研訓院2010年金融營運展望調查(2010)之問卷初步結果,卻與上述媒體分析有所不同。全體受訪金融機構認為大陸銀聯卡在台使用對其獲利影響,「完全沒有影響」之比例約為53.3%,「略有正面影響」之比例約為22.8%;而主要負責收單業務之本國銀行受訪對象,其答覆「完全沒有影響」之比例約為51.1%,而「略有正面影響」之比例約為39.5%。


上述研訓院問卷初步結果可能反應兩個現象;第一是大陸銀聯卡在台收單業務尚在起步,除我國聯合信用卡中心外,中信銀是第一家獲准辦理銀聯卡收單業務,而台新銀預備於2009年11月中下旬開辦銀聯卡收單業務,故目前銀聯卡收單業務效果仍有待觀察。第二,現階段大陸人士來台可能其支付工具較多元,並不全然只使用大陸銀聯卡,但需進一步確認其消費支付行為。

最後,我國金融機構是否獲得大陸中國銀聯公司核准成為發卡銀行,進而拓展兩岸消費金融商機?目前仍難下斷言。根據研訓院2010年金融營運展望調查初步統計,多數本國銀行受訪對象對兩岸消費金融獲利與風險,抱持「50-50」態度;即認為我國金融機構在登陸後,雖然存在一定程度獲利機會,但亦同時需承擔一定程度之風險。前述媒體報導,大陸銀聯卡發卡類型有87%為由持卡人存款扣款的Debit card;此意謂我國金融機構登陸後,若想衝刺銀聯卡發卡量,仍需從吸收存款開始著手。至於我國民眾新辦理大陸銀聯卡之商機,歷經雙卡風暴、金融海嘯與今(2009)年雙卡利率上限爭議,預估我國金融機構藉此獲利機會相對有限。

整體而言,2009年8月起開放大陸銀聯卡在台使用,目前對於刺激我國零售業銷售與挹注金融業獲利都相對有限。但隨兩岸經貿交流加溫,未來是否有所變化,仍需密切觀察。但最重要的是,我國金融機構應以此為鑑,謹慎思考登陸後營運策略,莫僅以台灣過往營運發展模式規劃未來登陸策略,宜提高層級至國際金融機構進軍大陸市場之角度,方能有效掌握大陸金融市場發展,達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之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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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小覷的伊斯蘭金融  /  陳逸潔

金研(評)98-069

不可小覷的伊斯蘭金融

撰稿人:陳逸潔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伊斯蘭金融」近年來受到全世界日益高漲的關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造成許多歐美先進國家大型知名金融機構發生鉅額虧損,但伊斯蘭銀行業者卻因其相對保守之經營模式,而幾乎毫髮未傷。根據匯豐銀行與其他銀行家雜誌統計,伊斯蘭銀行資產2009年截至10月底已成長近30%,而其他傳統銀行同期間資產成長率僅約7%。伊斯蘭金融在1960年代才開始正式發展,但因其業務受到回教教義之束縛,初始時期該金融體系是否能生存普遍受到質疑。時至今日,伊斯蘭銀行之總資產已達8,000億美元以上,其重要性在全球金融市場已不可小覷。

伊斯蘭金融即根據可蘭經教義進行金融業務之體系,其經營之核心理念是不得牽涉利息之索取與支付。根據回教教義,回教徒不得收取或給付利息,且回教教條還包括提倡分攤風險與減少不確定性。因此,在伊斯蘭金融體系當中,銀行發揮之互助功能應高於營利目的,並且在經營貸放業務之時,必須和借款者共同承擔風險,不應約定利息之收取。另外,回教教義亦規定不得參與賭博活動,以及不得從事任何和既定教義有所衝突的行為,而與豬肉、煙、酒、武器相關行業的交易也在禁止之列。

伊斯蘭金融機構雖不得收取利息以做為獲利,但其可透過租賃或利潤分享之概念,以獲取提供金融服務之收入。舉例來說,一般金融機構從事房貸業務時,乃透過貸放給購屋者並收取利息之方式獲利;但伊斯蘭金融是由金融機構先行購買購屋者中意的房子,爾後再以較高的價格售予購屋者,而客戶可採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價款。此一模式之運作便順利將利息轉化為售屋之利潤。

在伊斯蘭金融當中,除了借貸業務藉由上述概念以規避利息支付之限制,伊斯蘭債券之發行,亦以相同概念運作。當企業欲透過發行伊斯蘭債券籌資之時,其須先行成立特殊目的公司,並與其簽訂共同事業契約,同時將其營運活動所需之設備等資產投入該共同事業。特殊目的公司便藉由發行伊斯蘭債券以籌得資金,並將之投入共同事業,往後當共同事業產生盈利時,便可用以支付債券購買者。伊斯蘭金融機構受限於回教律法,不得將資金投入可產生利息的投資工具,但伊斯蘭債券可成功規避相關限制,而債信評等優良的國家或公司發行的伊斯蘭債券,更是為該等金融機構提供頗具吸引力之資金出路。由於伊斯蘭市場對於符合回教律法之投資工具需求日趨殷切,因此,伊斯蘭債券之籌措成本相較一般債券為低。

由於全球伊斯蘭教徒人口廣大,為數約15億並占全球人口之20%左右;另外,信仰回教的國家大多處於油源豐富的中東地區,並擁有豐厚的「油元」;加上伊斯蘭金融體系逐步發展,其對於符合回教教義之金融產品有著高度需求。以上種種因素均促使全世界不得不重視伊斯蘭金融之重要性。近來許多非回教國家之積極佈署,確實可見到其對伊斯蘭金融之高度期待。早期伊斯蘭銀行體制於埃及首度出現後,陸續於巴基斯坦、伊朗、蘇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科威特及馬來西亞等國發展。馬來西亞要屬東南亞國家當中,發展伊斯蘭金融最健全之區域。馬來西亞之伊斯蘭教徒占其人口60%,有利該國伊斯蘭金融之發展,而馬來西亞亦積極規劃成為伊斯蘭世界的金融中心。

除了馬來西亞因其人口與伊斯蘭密切關連,因而順勢推動伊斯蘭金融之發展,其他與回教略有相關或幾無關連之國家亦開始積極參與伊斯蘭金融市場。其中,新加坡的伊斯蘭教徒占其人口約15%,但因位於擁有許多伊斯蘭教徒的印尼與馬來西亞兩國之間,使其占盡地理優勢。加上新加坡不斷以提升其亞洲金融中心之地位為職志,是以其對於伊斯蘭金融極為重視。英國回教人口則占其人口總數之3%,其將會持續進行回教金融服務相關稅率優惠,並計劃在明年加入伊斯蘭債券市場,倫敦亦有意爭取成為未來伊斯蘭金融之交易中心。

另外,法國政府為促使巴黎成為歐洲的伊斯蘭金融中心,已於2009年6月正式開放伊斯蘭銀行可在法國掛牌營業;香港方面則建立伊斯蘭金融平台,且香港金管局及金融業者組成伊斯蘭金融小組,以因應國際金融新趨勢並鞏固金融中心地位;韓國金管會則在2008年八月加入回教金融服務組織,成為觀察會員。由以上種種事跡,可瞭解各國已積極投入日漸茁壯之伊斯蘭金融市場,此一趨勢值得台灣金融業者借鏡。

台灣銀行業長久以來過度競爭,存放款利差於今年6月底亦已落至1.11%,國內銀行業者為求增加獲利,對立即赴大陸營業念茲在茲。然而,多數銀行業者仍只將目標市場放在大陸台商,而其中大型台商卻已欠缺對國內銀行之忠誠度,僅中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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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陸資銀行來台有道理嗎?/ 孫效孔

金研(評)98-068

不讓陸資銀行來台有道理嗎?

撰稿人:孫效孔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媒體盛傳兩岸MOU簽訂在即,台資銀行莫不引頸企盼,希望立刻能到大陸設立分行營運,金融類股也漲聲不斷。但是對於陸資銀行來台一事,不但未見官方正式提及相關之作業時程,民間到處是反對的聲浪。看起來台灣方面的態度,似乎是只想讓台資銀行登陸,但卻不想讓陸資銀行來台。第四次江陳會即將上場,台灣口口聲聲說的「兩岸對等交流」,難到就是這種格局嗎?

MOU簽訂之後,立刻要協商兩岸金融業之「市場准入」,依據台灣一向高唱的「對等、公平」原則,陸資銀行來台設點幾乎是件確定的事。我們都贊成國家安全絕對優先,但也不需要昧於現實,幻想可以卡住陸銀登台之路,好讓台資銀行大搖大擺去大陸賺錢!有人說陸銀會吃掉整個市場,並以高利率吸引存款戶,或以低利貸款吸引客戶。殊不知陸銀在大陸市場中,可是賺得嚇嚇叫,去年獲利全球第一,何苦來到台灣這個銀行過多的薄利市場廝殺?如果我們整天想的都是,有國營背景的陸銀,是來顛覆台灣的,那我們又何必天天企盼跟人家簽什麼MOU呢?

「末日博士」羅比尼最近曾說,中國以鉅額債權國的地位,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所造成美元國際地位的動搖,可能比許多人想像的都快。 既然人民幣之強勢化與國際化勢不可免,接受人民幣並與陸資銀行往來,就像接受美元並與花旗銀行往來一樣。兩岸間的金融往來,正如同商品貿易,有利於台灣經濟與金融之發展。兩岸金融交流,需要有台資銀行在大陸市場營運,但也絕對需要陸資銀行在台發展。台灣銀行業市場雖然已趨飽和,未來陸銀將扮演台灣金融業與大陸市場之橋樑,在兩岸間之直接通匯、貿易融資、財富管理等業務上,提供本地金融業長期之商機。以區域合作而言,大陸正積極推動人民幣作為貿易結算貨幣,以人民幣進軍區域金融。未來台灣銀行業可與陸銀合作,使台灣銀行業在區域金融有更大的發揮。

如果台灣遲遲不讓陸資銀行登台,等於是不願直接建立與人民幣之關係,那麼未來之兩岸貨幣清算,就未必是對等的。日前十九家台資銀行在香港的分行,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對手,是中國銀行香港分行。但是台灣所屬意的兩岸貨幣清算,是由台北與北京直接的對等清算。將來人民銀行會要求比照上述之「中港模式」,來進行雙邊之貨幣清算,台灣方面將會面對被矮化的後果。所以台灣方面應該把握機會,爭取長期及全面之兩岸對等,而不是拖延時間、阻撓陸銀登台,以致未來喪失更多本國銀行之長期利益!

相對而言,以WTO架構辦理陸資銀行之市場准入,以短期、表面上之不對等,換取避免「中港模式」之待遇,未嘗不是個務實且有利的做法。不論在市場規模或經濟實力上,台灣均無法與大陸在實質上達到對等。如果採取主動出擊之彈性策略,換取長期及全面性之合理待遇,或許尤勝於短期或局部之對等。行政院應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管理外匯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銀行法」、「商業銀行設立標準」、「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及「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等法規,協調陸委會、中央銀行、財政部、經濟部及金管會等各部會,迅速處理陸資銀行登台之開放事宜。積極主動掌握兩岸金融交流契機,放眼區域金融之未來趨勢,台灣的銀行業才有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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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比≠評等 / 廖志峰

金研(評)98-067

評比≠評等

撰稿人:廖志峰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近期平面媒體陸續報導我國金融機構評比相關學術研究成果,引起各界對於此議題高度注意。環顧國內外現有文獻,金融機構評比相關研究並非首創,亦不缺乏,但為何引起高度注意?個人猜測,可能原因是2008年金融海嘯後,各界高度關注金融機構基本面現況所致。這些研究結果確實有助於理解我國金融機構基本面現況,但是否完整呈現我國各金融機構體質?個人持較保留立場。

首先需釐清,雖然評比與評等兩者具有高度關聯性,但金融機構評比(ranking)並非評等(rating)。概略而言,評比是一種相對排名概念,例如:以某項指標觀察,A機構優於B機構;而評等是一種絕對標準概念,例如:A機構之各項指標皆在某種數值以上,評等為AAA。由此可知,在進行評比的過程內,可能採用與評等一樣的指標進行排名,但兩者的意義卻是不同的。

金融機構評比非常類似學校期中考試排名,按照分數高低,由第一名排至最後一名;但這仍無法說明第一名學生成績一定及格,而最後一名學生的成績一定不及格。若假設90分以上為優等,60分以下為劣等(類似金融機構評等),我們能夠證明資優班最後一名學生一定是劣等嗎?能夠證明普通班第一名學生一定是優等嗎?

反思近期金融機構評比相關研究,其研究方法與研究目的都非常具有代表性,亦值得各金融機構、投資人與研究人員參考;但是否充份反映我國金融業現況?是否能夠達到提前預警問題金融機構?個人仍持保留立場。畢竟,一堆爛蘋果裡挑出一個最好的,仍是爛蘋果;相反的,一堆好蘋果裡挑出一個最差的,仍是好蘋果。

故研讀金融機構評比相關研究同時,是否亦需理解應用方向?如果是進行金融股投資決策,判斷哪家金融機構是績優股,金融機構評比相關研究絕對具有參考性。如果是因此作為問題金融機構預警,個人期期已為不可。建議相關當局可參考金融機構評比相關研究,研擬我國金融業整體發展方向與金融預警系統,促進整體金融機構競爭力提升,與業者共同把餅做大,而非直接引用評比排名結果,這可能會誤判問題金融機構與風險,徒增不必要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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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MIT到MBT / 黃心怡

金研(評)98-066

從MIT到MBT

撰稿人:黃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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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伸展台上,瘦高的模特兒穿著一件件剪裁合宜且具流行感的洋裝魚貫出列。秋天以來,冬天在等待,今年Chanel夏裝流行元素是什麼? Prada、LV的包包又該怎麼搭?崇尚名牌早已是流行元素最重要的一部分。消費者過去視「Made in Italy」作為精品Prada的保證,似乎只有Italy的設計師與裁縫師,才能巧手創造出美感及時尚。然而,Prada已將部分產品,如運動系列的服飾與鞋子,轉移到勞力成本更低的地區生產,並將在義大利以外地區製造產品,在標示上列為「Made by Prada」。

面對大陸等新興國家的崛起,許多產業早已進行全球分工(設計與製造分開),將工廠移出歐美,到勞力便宜的地區進行生產。但對精品業者而言,消費者能不能接受Prada的產品是「Made in China」?不論消費者是否同意Prada的標示策略,台灣都可以思考,Prada的做法是否有可借鏡之處。

近幾年,台灣似乎陷入「Made in Taiwan」(簡稱MIT)被「Made in China」取代的憂慮之中。全球化愈趨深化的今天,善用全球優勢平台佈局的企業,早已將產品的生產流程全球分工,例如設計在米蘭、倫敦;研發在台灣;加工在越南、大陸;輸出則是利用荷蘭的物流中心或美歐具有零關稅優惠的國家。然而,一件產品經過全球旅行再到達消費者的手中,應該是「Made in ?」

不只是Prada,全球企業都有如此疑問。如果要談品質保證與產業競爭力,也許台灣是該跳脫「Made in Taiwan」迷思,重新思考「Made by Taiwan」(簡稱MBT)的時候了。如果我們能將MIT的水準提高,意味著能在MBT領域塑造價值的差異化,逃離價格殺戮的命運。

以電視機這種技術成熟的產品來說,全世界每個地區都能生產,但為什麼絕大部分消費者都指名要SONY,那是因為SONY背後的一群視覺工程師,靠著他們的眼睛指導著數位科技工程師,合力構思出一代換一代的新產品。換句話說,是日本文化裡對細節的斤斤計較,才能從機械化的480條、768條,進而晉升為1,080條的掃描線縫隙中,塑造出日本獨大的電視機產業。

從全球化產業競合的新角度鳥瞰,可發現不管是MIT出口或MBT出口,台灣要成長的抉擇都只有一個,那就是要開發我們歷史中有特色優勢的文化能力。簡而言之,放到產品或勞務的開發來看,概念就是美學能力!
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是汽車,美國是第一個把汽車工業化的國家,但舉世認為的「美車」,恐怕還是要到Benz、BMW誕生的歐洲去尋找了。

台灣經濟發展迄今逾半世紀,累積了人才、技術、知識及財富,並建立了在國際間舉足輕重的產業。其中,隱身其間穿針引線的台商,更扮演了關鍵的角色,為全球化做了最鮮活的實踐。台商在生產、研發、行銷的聚合,不論產品最後出自於哪裡,借由卓越的成本控制與嚴格管理,已成為品質與利潤保證的代名詞。
台灣能否善用這個趨勢,不再畏懼世界工廠的崛起,找出MBT的價值核心,將是台灣經濟下一個10年、20年、30年,乃至永續發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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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海外所得課稅機制之利弊 / 陳逸潔

金研(評)98-065

評海外所得課稅機制之利弊

撰稿人:陳逸潔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為提升租稅之公平效率,台灣參考各國制度,自95年起實施最低稅負制,而海外所得併入最低稅負課徵對象之機制原訂98年元旦執行,但因延用緩衝期條款,是以全面施行期間延至99年元旦。海外所得課稅機制確定實施後,引起各界廣泛討論,包括金融界、產業界及稅務界。金融業財富管理業者憂心國人將紛紛贖回海外基金投資,造成財富管理業務縮減;海外台商則擔心財政部無法清楚界定海外匯回之投資資金與海外所得,因而導致台商資金撤離台灣。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之政策,引發各界正反聲浪之探討。

過往台灣為刺激經濟發展並促進產業升級,對於高科技業及個人採用許多租稅優惠政策。然而,政府並未適時探究租稅優惠之合宜性,亦未訂定恰當之落日條款,造成國內租稅不公平之情況。財政部認為,實施最低稅負制能促使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繳納較低稅負,甚至不用繳稅的公司或高所得個人,亦須繳交基本稅款;而將海外所得納入課徵範圍,則著眼於降低海外所得成為國人避稅重要管道之可能性。

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及第13條,國人之海外所得同時滿足下列3項條件時必須申報。條件之一,單一申報戶海外淨所得須達新台幣100萬元;條件之二,海外淨所得加計基本所得加項須超過扣除額新台幣600萬元;條件之三,設算後的基本稅額須超過綜所稅應繳稅額。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最低稅負制自95年實施以來,適用戶數僅數仟個家庭,是以影響層面尚不廣泛。另外,財政部認為海外所得課稅得以減少國內外所得課稅差異,符合租稅公平原則,並降低資金外流誘因。

然而,海外所得課稅制度實施之後,可能對金融界產生之潛在影響,恐怕不只是財政部評估的數仟個家庭而已。根據金融業同業公會之評估,實施海外所得課稅新制,可能導致國內具國際價格商品報價競爭力下降,以及不利金融產業之發展等負面現象。當海外所得課稅機制加諸於同時在國內外交易所掛牌買賣之同質金融商品後,會讓國內業者原本在免稅基礎下與國外極為貼近之報價被迫提高,競爭力便因而下滑;而具有強大規劃能力的富人階級,為規避海外所得被課徵之可能性,未來可能會加速資金外流,並採取外資企業之名義,以進行資金投資與匯出匯入之運作,促使國內財富管理業者之客戶流失,且規劃國際型商品之能力逐漸喪失,並漸漸失去國際競爭力。基於上述因素,金融業同業公會認為該機制將導致國內金融條件與環境無法與國際競爭,大幅降低台灣規劃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之可能性。

誠然,一個國家的稅收制度多少會影響其吸引資金進駐之能力,若以當前香港及新加坡無論是國內外資本利得、股利及股息均不課稅之機制看來,台灣的稅賦規定確實使國內之金融投資吸引力減少。然而,欲提升台灣金融競爭力以及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之機會,不光只是改善稅賦環境即可達成,更重要的是整體經濟金融投資環境的競爭力提升。以香港及新加坡為例,當年確切定位成為區域金融中心之後,便持續強化各項制度,包括政府制度、培養專業人才及提升金融產品多元化,政策前提皆為造就良好經濟金融投資環境。

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發佈之2008年全球競爭力年報,台灣無論在經濟表現、企業效能、政府效能及整體表現等各項評比,均遠遠不及香港及新加坡,另外,近年來香港及新加坡資產管理規模亦呈現大幅度成長。由此可見台灣若欲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應當藉助更積極改造投資環境及提升金融產品多樣化來達成,以利提升國外資金進駐國內投資之意願,並減少國人資金在國內海外分配不均之情形。至於各項稅基或是稅率之公平合理性,以及海外所得課稅新制是否危及資產管理中心之成立,政府應評估考量香港及新加坡之制度與成效。台灣的政經環境已不比該等競爭對手,若再實施海外所得課稅機制,確實可能會更加降低國內投資環境之吸引力。

另一方面,海外所得課稅機制仍有執行層面之困難,例如主管機關不易掌握國人之海外所得,且富人階級可能直接將資產移往外國金融機構,讓台灣政府難以查核。因此,台灣政府若欲真正落實海外所得併入最低稅負之徵收對象,仍須與各國政府密切合作並簽訂租稅協定。然而,更重要的是倚賴民眾主動申報及檢舉,但可能須透過嚴厲罰則處罰逃漏稅之行動,以誘使納稅人主動誠實申報,但成效尚待評估。
綜上所述,台灣政府應審慎思考各項政策之一致性,若欲提升國內投資環境之吸引力,則應參考香港及新加坡之經驗,評估是否應實施海外所得課稅機制;若政府為提升租稅之公平原則,則應強化徵收海外所得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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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果不舉債的話 / 孫效孔

金研(評)98-064

政府如果不舉債的話

撰稿人:孫效孔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最近政府想要舉債因應救災之需,各界批評聲浪不斷,有人疾呼政府債務業已逼近法定上限,也有人說這是債留子孫。大家都認同花錢救災,也不希望賤賣國產,但就是沒有人敢提「加稅」兩個字。台灣要往前邁進,政府支出就不能停頓或是縮減,那麼政府債務應該如何看待?許多人雖然視公共債務如洪水猛獸,卻又不願掏腰包付稅,所以只剩下舉債這條路。如果政府非得增加債務,社會需要知道,舉債多少最為恰當?如果政府不舉債的話,那又該怎麼辦?

政府負債真的太多嗎?
公共債務比例增加,肇因於近年來只減稅而不加稅,以致稅收不足。我國各級政府債務餘額,十年之間暴增了96.6%,從1999年的2.2兆,增加到2008年的4.38兆,占國內生產毛額之比例為35.6%,但與OECD國家平均之79%相較仍屬偏低。值得注意的是,長期經濟需求不振的日本,該比例在1992年已經高達64.1%,2008年更飆升至188%!在世界經濟論壇最新出爐的「全球競爭力報告」中,台灣在「政府債務」上排第79名,被媒體歸咎為拖累台灣排名之元兇,但是台灣在2009年反而前進了5名。日本在該項排名為第132,整體排名卻仍高居全球第8。美國、德國、荷蘭及加拿大等國在「政府債務」上之排名,分別為第114、112、110及108,但其整體競爭力卻分別高居第2、7、10及9名。

另外,不但我各級政府總歲入占GDP之比例,遠不及OECD國家之平均水準,總預算占GDP之百分比,也遠低於OECD各國。我國之國民租稅負擔率不到14%,比起OECD 各國平均的36%、美國的27%及日本平均的 26%,都明顯偏低。可見得我國既不是支出過多,也不是舉債過多,反而是稅收不足。台灣如果要繼續經濟發展,並以OECD國家為標竿的話,就不應以縮減政府支出為目標,如果租稅負擔率無法提高,政府除了舉債之外別無他途。

政府負債多少才算合理    
「公共債務法」第四條規定,各級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不得超過前3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之48%。歐盟之「馬斯垂克標準」,要求各國債務餘額占GDP比率不得超過60%,奧地利、法國、德國、希臘及義大利雖為創始國,但是幾乎從未合乎標準,可見得要政府不舉債實在是困難重重。
政府債務的最適規模,在經濟學理論上並無定論,傳統上認為預算赤字會減少國民儲蓄、投資水準以及並造成貿易逆差,對下一代產生負擔。但是根據財務學上最新的「權益請求權」理論,外債為高順位債務,內債為低順位債務。外債低的國家,舉債空間較大。標準普爾給台灣與日本之主權評等,2009年均為「AA-」,給韓國的評等為「A」。而日本政內債對GDP之比例為台灣之4.4倍,外債更為台灣之28倍,韓國之比例亦為台灣之3.8倍。由此可見,台灣在國內債務上絕對有相當之空間。

如果政府不舉債的話
政府歲出逐年增加,是經濟發展的正常現象,以近十年的財政赤字看來,政府支出若不由債務支應,可能需要增加61%之個人所得稅。如果不加徵所得稅,則必須對企業加徵53%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或是加徵97%之加值型營業稅。這些加稅的項目或是幅度,個人、企業甚至是執政團隊,可能都不願加以考慮。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會的人均國民所得,台灣於2008年以30,881美元排名世界第25,緊追於日本的34,100美元之後。行政院主計處之最近之國富統計顯示, 2006年家庭部門之財富毛額,為可支配所得之6.78倍,遠高於美國之2.93倍及日本之3.44倍。比起OECD國家,我國相對上是「國窮民富」,人民握有大筆財富,政府卻財政赤字纏身。雖然每人一出生就負擔政府債務63萬元,但根據國富統計之結果,畢竟每人也同時握有464萬的財富!人民拜低稅負之賜累積了財富之後,仍然強烈反對政府舉債,豈不有失經濟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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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研(評)98-063

先行先試,海西經濟區應先建立兩岸金融合作

撰稿人:林士傑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10月31日,由台灣金融研訓院、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等於福州共同主辦的「2009年海峽兩岸金融合作高層研討會」,來自兩岸金融界的近兩百位專家學者分別就全球金融危機下的兩岸金融合作、兩岸金融市場合作及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等為主題,對於「金融危機對兩岸經濟合作的影響與應對策略」、「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中心」、「兩岸保險業與信託、財富管理合作研究」、「兩岸證券業與投資基金合作研究」、「兩岸金融人才培訓、交流機制」及「兩岸中小企業發展及當前所面臨的困難及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等議題廣泛交換意見。

此次兩岸金融合作高層研討會議,是台灣與福建發揮先行先試優勢,進而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一個新的契機。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理事長暨台灣金融研訓院董事長許嘉棟在此次研討會中指出,目前兩岸關係各方面往來熱絡,但金融業進展則相當有限,期望海西能提出「先行先試」的具體規劃及措施,並藉由兩岸金融業的交流,進一步拓展台灣金融業資本進入海西的渠道,並推動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合作機制。本次研討會議邀集了兩岸許多重要的學者及業界人士,涵蓋了兩岸銀行、證券及保險等金融界高層及業界高級主管,透過密切的交流營造務實合作的機會。許理事長亦提到,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與台灣金融研訓院參與主辦此次研討會,希望藉大陸推出海峽西岸經濟區「先行先試」的政策,尋求與福建以及大陸其他地區在金融業合作上的突破。

會中與談業者及專家也提出了在現行條件下加強兩岸金融合作的各種途徑,包括加強金融人才培養與金融學術交流,推進金融資訊共享等,並建議加快建立多層次的信貸市場,推動海峽西岸保稅物流園區的對台離岸金融業務,同時透過建立兩岸金融機構間的擔保和徵信諮詢交換機制,促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而在兩岸金融政策方面,台灣金融研訓院許振明院長亦提出,希望兩岸能儘速簽訂MOU以及市場准入協商,實現兩岸金融機構互設及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共同打擊經濟和金融犯罪,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的穩定。另外,持續推動兩岸資本市場的開放及合作、推動兩岸相互投資,提升兩岸金融資源使用的效率及產業競爭力;強化兩岸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發展、推動兩岸農村金融的合作以及兩岸金融人員訓練、金融證照相互認證,以及金融標準制度與用語能共同協商制定等。

由於受到金融海嘯及國際經濟景氣衰退的衝擊,台灣與福建的企業在國際市場上面臨日益嚴峻的挑戰;在當前全球金融環境紛擾不斷的環境之下,如何充分運用兩岸金融資源,共同抵禦金融危機,穩定兩岸金融與經濟情勢,實為實現兩岸經濟共同發展非常重要的議題。因此,我們應密切注意金融危機對兩岸經濟合作所造成的影響現況與未來的趨勢,促進兩岸金融業共謀合作應對的策略;進一步思考如何構建兩岸金融危機預警及風險控管機制,加強兩岸金融監管合作。也就是說,兩岸需要攜手共同運用金融資源開發新的經濟能量,才能盡速從金融危機中復甦,為穩定兩岸經濟發展打下厚實的基礎。金融危機的發生對兩岸經濟造成了巨大衝擊,但也開展了兩岸經濟合作發展的新機遇,這勢將使兩岸體認到加快兩岸經濟合作步伐的重要性,對於兩岸金融交流及經濟合作可以說是一個新的起點,也是一個新的挑戰。

在兩岸金融市場的合作方面,隨著大陸當局支持福建加快建設「海西經濟區」的政策利多,已經賦予「海西經濟區」對台灣「先行先試」,包括積極推動台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優先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福建金融業、支援設立兩岸合資的海峽投資基金、進一步擴大兩岸金融市場合作等構想,已經備受兩岸各界所期待。台灣在銀行、證券、保險、信託以及財富管理等業務有十分豐富的經驗,因此在發展兩岸金融市場交流方面,包括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中心、貨幣兌換合作機制,兩岸保險業、證券業與信託業的合作,財富管理業務與投資基金等業務的交流,以及兩岸金融人才的交流與培養訓練等,可透過兩岸金融資源的整合,逐步地來發展兩岸金融市場交流以及自由化的環境,共同提升兩岸經濟的競爭力。而海西經濟區以「先行先試」的方式建立海西與台灣方面的金融聯繫,應提出具體優惠條件吸引台灣金融業者及資金進入,放寬對台灣銀行業和保險業的准入條件與業務範圍,並加速同意台灣銀行業和保險業申請在海西設立獨資銀行、合資銀行、分行或保險公司,並支持符合條件的海西企業到台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買賣中心上市。

在協助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由於中小企業在兩岸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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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貨幣金融整合概況 / 侍安宇

金研(評)98-062

東亞貨幣金融整合概況

撰稿人:侍安宇


(本文為個人論述不代表本院立場,未經作者同意請勿任意轉載)

相對於經貿方面的快速整合,東亞各國在貨幣金融方面之集體合作則顯得較為滯後。回顧東亞地區的貨幣金融合作,可發現向來具有危機推動的特質,只有危機才能迫使東亞各國家拋棄成見,求同存異達成共識。1997至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使東南亞各國的國民經濟遭受極大挑戰;而危機期間,東北亞受東南亞的波及,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打擊。東亞各國在金融風暴下都體認單靠自身的力量難以抵擋金融危機,同時也認識到東亞地區經濟相互依存的事實。因此,催生了「清邁倡議」(Chiang Mai Initiative)。

2000年由東協(ASEAN)加三(中、日、韓)財長於泰國清邁簽署之清邁倡議,可謂東亞在貨幣金融合作方面最重要的里程碑,也為東協加三諸國日後進一步擴大區域換匯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礎。此一倡議主要內容是各國貨幣互換合作,利用雙邊且多重的區域貨幣互換機制,在簽約國一旦發生收支問題和面臨流動性臨時短缺時,提供短期強勢外幣融資,該國可以本國貨幣兌換國際強勢貨幣,將來金融穩定後,再以外幣購回本國貨幣。清邁倡議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增強了區域內各國合作抵禦金融危機的能力,但卻有兩個根本性的缺陷:第一,換匯機制是雙邊的而非多邊的,這意味著貨幣互換的資金不能得到更有效的利用;第二,由於東亞地區缺乏一個獨立的總體經濟監測機構,清邁倡議下雙邊貨幣互換的使用,有80%的資金必須與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的貸款條件相聯繫,明顯限制了貨幣互換資金的獨立運用。

2008至2009年由全球不平衡問題與美國次級房貸問題引發之金融海嘯,促使東協加三於2008年5月財長會議中,宣布建立一個規模800億美元,由成員國自行管理之外匯儲備基金,成員國在面臨危機時都可動用,期更加強化東亞地區之金融穩定。2009年5月東協加三等國財長在印尼再次達成於2009年底前擴充基金總額至1,200億美元的共識。而1,200億美元的亞洲區域外匯儲備基金中,中國及日本分別出資384億美元,韓國出資192億美元,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及印尼分別出資47.7億美元,其它49.2億美元由剩下的東協6國出資,也就是中國、日本及韓國共出資960億美元,東協出資240億美元,中國、日本、韓國與東協之出資比例為32%、32%、16%及20%。這些進展不但將換匯規模擴大,更將原本的雙邊換匯機制予以多邊化。反應出在全球金融海嘯衝擊下,清邁倡議又向前邁進一步,但亞洲區域外匯儲備基金仍缺乏一個獨立負責總體經濟監測與儲備管理的區域性機構進行統籌運用。因此,亞洲各國仍需尋求共識,建立獨立的區域監控機構,以有效管理及運用共同儲備基金,降低將資金使用與國際貨幣基金貸款條件連結的比重。若未來運作得宜,甚至有逐漸深化為「亞洲貨幣基金」(Asian Monetary Fund)的可能性,更加有利於促進區域經濟暨金融的穩定與發展。

此外,為了發展及整合亞洲資本市場,東亞及太平洋央行總裁會議組織(Executives’ Meeting of East Asia and Pacific Central Banks, EMEAP)於2002年提出了亞洲債券基金(Asian Bond Fund, ABF)的構想,由EMEAP成員國各自拿出一定比例的外匯儲備組建一個基金,用於投資成員國發行的債券,不過,由於日本、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債券市場發展較佳,因此被排除在ABF之外。2003年和2005年分別實施了第一期及第二期基金(ABF1、ABF2)。ABF1是由EMEAP各成員出資10億美元,投資除紐、澳及日本以外的8個EMEAP成員國發行的主權與准主權美元債券。ABF2則分為泛亞債券指數基金(Pan-Asian Bond Index Fund)和債券基金型基金(Fund of Bond Funds)兩個平行基金;兩個基金均由EMEAP各成員國出資共計約20億美元,進行投資,而ABF2與ABF1最主要的不同之處在於投資標的為除紐、澳及日本外8個成員國的主權與准主權以當地貨幣計價之債券,之後並轉變為開放式基金,向機構投資者及公眾開放。與此同時,2003年東協加三財長會議又決議發展亞洲債券市場,簽署了「亞洲債券市場倡議」(Asian Bond Market Initiative),希望運用區域內國家的國內儲蓄與外匯存底,來發展區域性的債券市場,以促成亞洲集資管道之多元化,使亞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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